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证券质押业务流程,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进行了配套修订和完善,主要修订内容为调整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原件遗失材料要求、增加质物信息查询业务办理途径、简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相关材料、完善业务申请人名称或证件号码发生变更时的证明材料要求。
本指南自2022年5月31日起施行,原2021年7月施行的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