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适应市场发展变化、进一步提高发行人服务质量,本公司修订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主要修订内容为调整指南结构及简化业务申请材料。本指南自2022年1月27日起实施,原2019年10月18日发布的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