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8-12-28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8〕655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0〕543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0〕54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落实《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业务,本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