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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6-12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0〕510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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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通知》(深证上〔202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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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通知》(深证上〔2023〕9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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