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7-27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22〕40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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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

小竹前瞻:本规定规定了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相关事项。当违法行为人缴纳罚没款后,如果剩余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投资者可以在获得胜诉判决或调解书,并经过法院强制执行或破产清算程序分配仍未获得足额赔偿后,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将违法行为人因同一违法行为已缴纳的罚没款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公布《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1.《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


2.《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立法说明《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立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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