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31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22〕37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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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

小竹前瞻:该意见提出了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领导机制和基本制度安排、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廉洁培训和教育、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问责机制、加强利益冲突审查、遵循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沟通交往规定、在投行项目中重点对不当入股行为进行严格审查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现公布《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司法部 

财政部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1.《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


2.《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的起草说明《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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