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3-25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2〕301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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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2号——中国存托凭证做市

小竹前瞻:本指引旨在提高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简称中国存托凭证)市场的流动性和定价效率,规范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适用于在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中涉及的做市商和投资者。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提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效率,规范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2号——中国存托凭证做市》,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2号——中国存托凭证做市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2号——中国存托凭证做市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2号——中国存托凭证做市》的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2号——中国存托凭证做市》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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