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3-04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发〔2022〕30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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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指南

小竹前瞻:本指南规定了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涉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的规范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根据规定,转板公司、证券公司、托管人、投资者等参与者应按照本指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规定的,将自行承担损失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责任。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涉转板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本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2022年3月4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指南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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