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02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京业字〔2021〕3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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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

小竹前瞻:这是一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制定的投资指南,旨在方便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相关业务。主要从结算参与人 、账户相关业务 、登记存管业务、结算资金管理、 清算交收业务等方面的规定。该指南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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