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02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京业字〔2021〕3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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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要约收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

小竹前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制定了要约收购业务指南,适用于收购人在该公司办理要约收购业务,公司办理要约回购业务时参照适用。该指南规定了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实行申报制,申报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指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上位业务规则发生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有关上位业务规则为准。该指南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做好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涉及的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相关工作,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对11项业务规则(详见附件)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上述规则后续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在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相关栏目更新。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要约收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要约收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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