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3-04-02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3〕22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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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

小竹前瞻: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7号)、《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证监发〔2007〕50号)等有关规定,对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进行补充规定。

现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3年4月2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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