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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
小竹前瞻:为进一步完善“条件明确,标准清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全程留痕、监督有效”的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在健全现有制度基础上,就进一步规范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再融资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提出如下意见:落实职能转变要求,全面简化发行条件;公开裁量判断标准,杜绝 ;严格审核流程管理,明确审核期限要求等。
现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