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11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1〕44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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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免收取2021年上市公司上市费的通知

小竹前瞻: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1年6月15日起暂免收取部分上市公司上市费,包括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在4亿股至8亿股之间的上市公司2021年上市年费,以及湖北省上市公司的上市费减免至2022年12月31日。

各市场参与人: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自2021年6月15日起,新增暂免收取2021年部分上市公司上市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免收取全部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股至8亿股(含)之间的上市公司2021年上市年费。


三、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减免事宜仍按照《关于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上市费的通知》(上证发〔2021〕1号)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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