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5-12-11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5〕29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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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号公告】《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

小竹前瞻:公布《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附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

现公布《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5年12月11日


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


一、严禁有案不报、瞒案不立、压案不查


二、严禁违规立案、随意调查、以案谋私


三、严禁拖延办案、无故超时、久办不结


四、严禁大案小办、重案轻办、不当结案


五、严禁选择取证、毁改证据、规避定案


六、严禁通风报信、跑风漏气、泄露案情


七、严禁打探消息、请托说情、干预办案


八、严禁出谋划策、指点门路、协助逃责


九、严禁私下接触、不当交往、徇私枉法


十、严禁滥用信息、违规交易、借机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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