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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号公告】《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小竹前瞻:该规定相关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的有关活动,对不符合规定的金融工具应在一年内调整。新投资工具应自即日起符合要求。投资组合的流动性资产比例应在6个月内调整。管理办法的其他条款应自施行之日起遵照执行。已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应在6个月内修改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词语解释包括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与存续期、摊余成本法、影子定价、银行存款利息损失等。附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的计算方法。
现公布《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