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6-12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0〕517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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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修改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5〕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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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修改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5〕22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27日起施行。


为做好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业板上市公司拟于2020年7月27日及以后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在相应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投票代码调整为“35+证券代码的后四位”。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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