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19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21〕44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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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号公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小竹前瞻:该文介绍,关于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公开征集的定义和主体,以及征集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召集人、上市公司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同时,还规定了公开征集的信息披露要求和保密措施。该规定自 2021年12月3日起施行。

现公布《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自2021年12月3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1.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2.《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起草说明《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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