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10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23〕50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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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

现公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


1.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


1-1.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1-2.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3.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部函等制度文件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部函等制度文件


2.《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起草说明《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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