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8-01-26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18〕6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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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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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1〕6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所2013年9月3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上证函〔2013〕9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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