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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6-09-30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6〕683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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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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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518号)。

各相关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深股通中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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