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已修订
发文日期:
2012-12-25
发文字号:
郑商发〔2012〕220号
发文机关:
郑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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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012年12月修订)

已修订。参见:《关于公布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的通知》(郑商发〔2013〕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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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参见:《关于公布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的通知》(郑商发〔2013〕233号)。

各会员单位: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期货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粕期货合约》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公布。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强麦(WH)、早籼稻(RI)、菜籽、菜油(OI)、菜粕、甲醇、玻璃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正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12年12月17日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现予公布,自合约正式上市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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