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4-29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24〕744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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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定向发行的请示》(湖银〔2023〕62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报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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