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1-62620153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会在审阅你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文件的过程中,你公司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交了《关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中止审核的申请》(万股司字〔2023〕156号)、《关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中止审核的申请》(海证〔2023〕526号)。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中止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程序。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