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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一、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金)对2021-2023年营业收入、利润中股权投资占比作了说明,但山东财金经审计财务报表附注较为概略,无法看出相关科目明细,请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占比数据出具意见,并说明具体计算过程。
二、请济南科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科金)的控股股东济南历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补充提供符合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实际控制人的支撑材料;补充提供济南科金2023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
三、我们关注到,本次股权转让后,山东财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权比例和亚东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投资)所持股权比例接近,请补充提供山东财金、兴业投资共同出具的公司治理僵局解决机制安排。
四、请山东财金更新符合“最近3年规模、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行业前列”条件的情况。
五、根据申请材料,济南科金参与收购德邦证券股权事宜已经相关内部治理程序审议同意。请济南科金补充论证上述事项是否需履行财政等部门审批程序,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