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3-12-26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3〕1178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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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4号——债券交易及配套安排(2023年12月修订)》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4号——债券交易及配套安排(2025年1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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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4号——债券交易及配套安排(2025年1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5〕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债券交易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全面支持交易解除、设置交易对手范围、点击成交报价方设置申报数量全额成交以及全面支持合并申报相关业务安排,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4号——债券交易及配套安排》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月8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1月6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4号——债券交易及配套安排》(深证上〔2023〕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4号——债券交易及配套安排(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4号——债券交易及配套安排(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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