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7-29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2〕732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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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信用保护合约》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业务开展,进一步明确信用保护合约业务操作流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南第1号——信用保护合约》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信用保护合约》,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南第1号——信用保护合约(2020年4月修订)》(深证上〔2020〕31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信用保护合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信用保护合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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