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1-62620153
各市场参与人:
为明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办理程序,统一申请材料的编制与申报的要求,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市场服务水平,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前期审核工作情况,本所对《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条件确认、发行、转让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