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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0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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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反馈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设立万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基金)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逐项落实下列问题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一、万联基金拟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请就你公司资管业务与万联基金资管业务如何避免同业竞争、防范利益冲突与输送进行说明,并提供差异化发展方案。此外,请就如何防范你公司投资管理类子公司(包括私募、另类等)与万联基金业务之间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的相关安排进行说明。


二、2024年6月,你公司因存在三项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违规行为包括: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与控股股东之间未保持独立,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个别重大事项未及时主动报告。请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广州金控共同就整改情况、如何采取措施规范万联基金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防范不当关联交易、如何确保基金公司独立性和财产安全进行详细说明。


三、请你公司结合万联基金拟任董事长的过往履历业绩以及万联基金的发展规划,论证其作为新设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的胜任能力。


四、请提供广州金控2023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以及最新3年诚信合规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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