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9-06
发文字号:
上证函〔2021〕1533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藏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行为,便利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等市场主体开展相关业务操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业务指南全文可至本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