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13
发文字号:
上证函〔2021〕1389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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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投资者权益保护(参考文本)》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加强公司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投资者权益保护(参考文本)》(以下简称《投保指南》),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债券拟在本所上市挂牌的,发行人可以参照《投保指南》相关条款及其使用说明的具体要求,编制募集说明书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章节。


二、发行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与意向投资者、受托管理人的沟通情况,以《投保指南》有关条款为基础做出更高标准的约定,或进一步补充细化其他约定,但不得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应当结合《投保指南》的具体约定,在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增信协议等文件中做出衔接安排,确保相关契约文本的约定不存在冲突,切实发挥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作用。


上述业务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投资者权益保护(参考文本)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投资者权益保护(参考文本)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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