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5-23
发文字号:
上证函〔2025〕1717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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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1号——指定交易业务》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指定交易业务办理的规范性和便利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1号——指定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6月23日起施行。


本所于2008年7月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业务办理指南(试行)》、2024年10月6日发布的《关于延长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时间的通知》(上证函〔2024〕2639号)同时废止。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指南第11号——指定交易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指南第11号——指定交易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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