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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4月4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自2019年4月1日至4月4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两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说明并披露涉及专利诉讼的进展、报告期涉诉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收入情况以及败诉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在“风险因素”部分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子公司与Promethean公司签订《产品制造与供应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3月。请发行人结合目前和Promethean公司的合作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与Promethean公司合作的持续性和后续安排。
3、请发行人进一步补充说明并披露境外经销毛利率较高的原因。请保荐机构进一步说明境外经销商终端客户核查的具体方法和依据。
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控股股东出具了承诺函,确认不会从事专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圆铸锭研发、销售及委托加工,以及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说明并披露确保控股股东上述承诺切实有效履行的具体措施及可执行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说明并披露技术服务商提供的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及业务实质,是否存在通过技术服务商进行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