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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3-2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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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3月22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自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一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结合军品业务的特点、产品竞争优势、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等,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获取军品订单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定价的原则、依据和议价能力,自产业务保持高毛利率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以及军品业务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充分揭示军品业务降价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结合不同业务、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信用期政策的主要内容;(2)根据行业惯例、实操流程、具体客户回款情况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分析对信用期政策确认的影响;(3)信用期政策对发行人应收账款确认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影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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