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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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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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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三次)的反馈意见

1、审核过程中发现2013年12月,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违规占用申请人资金1031.63万元。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曹典军违规占用资金影响是否已消除、申请人防止资金占用相关制度及其有效性、公司治理有效性等,并明确发表意见。并请曹典军承诺今后不再发生侵害申请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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