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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1-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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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自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一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发行人持有明阳投资、明物创投、开物投资、东方盛世等从事基金投资、资产管理、创业投资等业务主体的权益,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共同投资了内蒙古风电设备。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进行前述投资的原因及具体处置安排。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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