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一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发行人持有明阳投资、明物创投、开物投资、东方盛世等从事基金投资、资产管理、创业投资等业务主体的权益,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共同投资了内蒙古风电设备。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进行前述投资的原因及具体处置安排。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