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2-2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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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

1、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合并净利润分别为72606.89万元、8352.36万元、7735.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71.85万元、7583.20万元、23424.20万元。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述盈利指标波动较大的原因,说明构成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的主要项目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24亿元、-78.66亿元、-128.70亿元。请申请人补充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期下降的原因以及与净利润的差异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48%、2.65%、3.77%,逐期上升。请申请人:(1)结合贷款分类(不限于行业、地域、客户类别等)补充披露不良贷款率攀升的原因;(2)结合贷款的逾期情况、展期情况等分析申请人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补充披露不良贷款率增长对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未披露股权冻结的情况,也未详细披露股权质押情况。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的股权冻结、股权质押情况,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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