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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一家首发企业、一家公开发行可转债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审会上,发行人代表承诺发行人上市后不再进行关联方捐赠,并承诺将采取可行措施保证发行人作为发起人设立的上海彤程公益基金会在运营中不损害发行人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请发行人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上述承诺事项。
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补充提供本次募投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无需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政府批准文件。请保荐机构补充提供关于本次募投项目无需履行招投标程序相关的核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