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自2015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五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1、请补充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子公司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各报告期内光气项目建设进度和技改投入金额,光气试生产情况、各期实际产能利用率及产销情况,光气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审批进展等情况。
2、请补充说明并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除邻硝基氯化苯、液氨、焦炭、液氯和石灰氮以外的其他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和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并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精细化工中间体2014年单位成本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
二、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1、请结合对江西丽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丽箭)的核查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1)江西丽箭的历史沿革,股东构成以及出资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2)江西丽箭进货资金的来源,对外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江西丽箭应收账款快速增加的原因;(3)2013年度在发行人其他地区销售下降的情况下,江西丽箭对发行人采购大幅增加的原因,江西丽箭是否实现了对外销售;(4)对江西丽箭的核查程序;(5)对江西丽箭及其他主要经销商是否有特殊信用政策。
2、请补充说明并披露:(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闭直营门店,2012年度至2014年度分别关闭11家、24家和52家,本次募投营销网络拓展项目新增152家实体店的可行性,是否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风险并对相关风险作充分披露;(2)发行人各销售渠道,尤其是加盟商与发行人网络销售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对发行人业绩影响以及发行人的应对策略;(3)发行人如何协调线上与线下加盟经销商与直营销售的利益问题,并结合发行人竞争力情况说明发行人经营业绩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4)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分布情况、开关店标准及开关店情况,相关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加盟渠道店均销售额持续下滑且远低于直营渠道店均销售额的原因。
3、请补充说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10)开民一初字第1745号《民事判决书》等诉讼涉及的判决执行情况以及涉讼资产的来源、处置及其帐务处理情况,实际控制人是否根据承诺予以补偿及其原因,请按照相关披露准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三、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请结合采购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一步说明并披露公司所获得的供应商奖励系属于商业折扣或现金折扣,及相应的会计处理对报告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2、请补充说明并披露谢文帅及其控制的公司委托发行人生产风油精等药品是否构成药品委托生产及依据。
四、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曾控制哈尔滨锐科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计算机)和哈尔滨中德威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威帝)两家公司,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并披露:(1)锐科计算机和中德威帝的历史沿革;(2)发行人2009年重组后,锐科计算机和中德威帝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员工和管理层情况;(3)锐科计算机的股东王雁鸣、刘强和中德威帝的股东王通桥、禹成海、姚朝元的身份状况,以及上述人员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管有无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情形。
请保荐机构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通过锐科计算机、中德威帝转移成本和增加收入;(2)对发行人与锐科计算机和中德威帝有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五、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补充说明并披露:(1)与发行人曾经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并由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浙江贝雷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东新钢支撑有限公司、浙江安铁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力拓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设立、转让、注销情况,设立、转让和/或注销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或业务竞争情况以及关联交易和业务往来等情况。(2)发行人与客户之间发生大量诉讼事项的原因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结合报告期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以及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等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对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客户采取账龄计提方法的合理性以及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的理由;并作风险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