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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6-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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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银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

1、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最近一次权益分派为对2015年8月13日持有申请人股票的股东每10股送1.5股,派0.07894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5股。请申请人结合经营和盈利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补充披露:(1)高比例转股的具体原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的具体依据和合理性;(2)历次权益分配期间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83.24万元,缺口较大。请申请人结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构成情况、报告期内经营状况、销售、采购政策等补充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以及报告期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余额偏高,2016年应收账款余额接近当年营业收入总额,其中第一大客户北京睿为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占比51.73%,第二大客户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占比36.07%。请申请人:(1)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客户集中度以及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与合作模式、关联关系等补充披露应收账款余额偏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应收账款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形,以及申请人拟采取何种措施降低单一客户依赖性。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以及应收账款及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利用应收账款虚增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 


4、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申请人结合工程施工、库存商品的具体情况披露存货余额的合理性,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以及申请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工程施工相关核算是否符合准则规定,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本次发行对象之一“杭州五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75万元,拟参与认购844.8万股,拟认购金额达3,801.6万元,且申请人披露其“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杭州五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间接持股情况;2、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3、是否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所指的持股平台。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根据杭州五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认购资金筹集情况、现行私募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持股平台的认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中部分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星空互联云计算(深圳)有限公司和上海银音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子公司拟运营项目的具体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该项目与申请人目前主营业务的协同作用或互补作用;(2)子公司与申请人之间的合作分工模式,申请人拟对子公司实施的管控措施以及子公司是否具备独立运营的能力。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6.12%,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5.40%,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中使用25%的增长率。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最近一期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的原因;(2)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中使用25%增长率的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申请材料显示,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律师未对报告期内申请人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以及股权质押、违规担保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存在的资金占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违规担保、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形及原因。请主办券商及律师、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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