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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6-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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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凯德技术长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

  1、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曾两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是2014年募集资金1,063.40万元和2016年募集资金2,684万元。关于2016年募集资金,申请人披露,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机器人智能系统研发、特种业务发展、流动资金补充和营销网络优化与售后服务中心筹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2016年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是否用于主营业务,是否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是否符合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使用前次发行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有,披露具体情况,是否合法合规。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7,800万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机器人智能系统&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及厂房建设,800万元用于网络信息系统体系架构工具研发,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1)关于机器人智能系统&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及厂房建设项目,补充披露以上项目与申请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与前次募集资金研发项目之间的关系,机器人智能系统与装备研发中心及厂房建设之间的必要关系,以及是否具备相应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和资源;(2)关于网络信息系统体系架构工具研发项目,补充披露以上研发项目与申请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以及前期投入和效益情况;(3)是否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申请人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方式是否有效。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主办券商、会计师补充核查申请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股权质押、违规担保等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4、申报材料显示,2016年申请人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26.68%,增幅显著。请申请人结合目前业务转型的具体情况,区分原有业务带来的收入增长以及新业务、新产品带来的收入增长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收入增长的动因,收入增长是否具备可持续性。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最近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请申请人结合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构成情况、报告期内经营状况、销售、采购政策等补充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逐年增加。请申请人:(1)结合信用政策及可比公司情况补充披露应收账款余额的形成原因;(2)补充披露应收账款账龄,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以及应收账款及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说明申请人是否存在虚增销售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


   7、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存货余额较大且呈上涨趋势。请申请人:(1)结合存货构成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参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是否符合行业经营特点;(2)补充披露存货账龄、以及存货减值的计提情况与计提原则。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申请人存货减值计提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及存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8、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报告期内进行业务转型与技术升级。请申请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金额、占收入比重以及研发费用与软件产品、技术服务之间的对应关系;(2)结合与主要供应商西门子公司、施耐德公司的合作模式披露目前主要产品的技术附加值,产品是否具备独立的核心竞争力;(3)结合自主研发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收入及其他相关情况说明自主研发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与市场前景;(4)披露报告期内开发支出与研发费用的确认、计量规则。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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