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6-12-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收藏

关于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

1、申请材料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主要为员工。申请人报告期内收入下滑,最近一期净利润大幅下降。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发行对象中的员工是否已知悉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进行风险提示。请主办券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申请人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立项文件、工程施工预算、采购协议及其他资金使用计划量化说明资金需求和资金投入安排。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披露了江西星分子公司获得了环评批复情况,但没有披露环评批复是针对前两条已经投产的生产线还是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的第三条生产线。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江西星分子公司2015年9月2日获得的环评批复、9月3日获得的验收监测报告是否包含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生产线。如否,请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已获得环评批复。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营业收入逐期下降,而毛利率不断上升,自17.68%升至42.66%。2016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80.93万元,而2015年度净利润为2,638.02万元。请申请人结合实际经营和业务开展情况,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开展的主要业务、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营业收入逐期下降的具体原因;(3)毛利率上升的具体原因,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相匹配;(4)最近一期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同时结合期后情况说明申请人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并进行重大事项提示。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请材料显示,2014、2015年,申请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分别为-1,106.48万元、-3,384.23万元,而2016年上半年为2,273.71万元,较上期大幅增长。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申请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具体原因,是否与盈利变动情况匹配。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余额维持在1.3亿至1.4亿之间,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请申请人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以及应收账款构成情况;(2)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政策、结算政策;(3)结合上述事项说明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具体原因;(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5)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存货余额逐期增加,自2014年末的1.37亿元升至2016年6月末的1.9亿元,存货周转率逐期下降。请申请人结合经营和业务开展情况,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情况,存货余额较大的具体原因;(2)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