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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160万元,其中5725万元用于特殊群体社会帮教服务系统,14435万元用于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同时,申请人2015年在“特殊群体远程视频会见项目”支出研发费用为599.35万元。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当前“特殊群体远程视频会见项目”研发具体情况和所处阶段;(2)结合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财务状况等因素并请申请人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结合特殊群体社会帮教服务系统和特殊群体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的项目立项文件、工程施工预算、采购协议及其他资金使用计划量化说明资金需求和资金投入安排。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发行发行对象的确定方法。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2016年1-6月实现的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68.28%,201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64.25%。请申请人结合企业商业模式及运营实际情况补充披露: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详细情况。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申请材料显示,2014年、2015年、2016年1-6月,申请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3,717,202.15元、3,495,431.16元和3,705,641.6元,其中2015年较2014年减少74.5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变化原因;(2)报告期内应付账款构成情况。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审核中关注到,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均为0。请申请人结合自身经营模式,说明申请人应收账款持续为0的原因。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审核中关注到,申请人主办券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请主办券商核查并补充说明:(1)是否有被立案事项的涉案人员参与从事本次推荐业务;(2)组织专门人员核查并重新出具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