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应收账款(1122)
一、本科目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改为“1122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金融)应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1122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费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一)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二)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将债权转为投资,应按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值,借记本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2.5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2.5.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对方未支付货款
1.业务概述
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应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核算应收账款时,必确定其入账价值,及时反映应收账款的形成、收回情况,合理地确认、计量坏账损失情况。
2.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图2-22所示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3.案例解析
【例2-22】甲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50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甲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
银行存款 5000
甲企业接到银行收款通知,上述应收乙公司款项已收到入账,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8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8000
2.5.2 计提坏账
1.业务概述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企业确认坏账时,应遵循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具体分析各应收账款的特性、金额的大小、信用期限、债务人的信誉和当时的经营情况等因素。一般来说,企业的应收账款符合如图2-23所示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2.账务处理
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图2-24所示
发生坏账损失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图2-25所示。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图2-26所示。
3.案例解析
【例2-23】甲公司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2×16年至2×19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甲公司2×16年首次计提坏账准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00000元,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5%,2×16年年末提取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信用减值损失 20000
贷:坏账准备 20000
(2)甲公司2×17年实际发生坏账损失28000元。确认坏账损失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坏账准备 28000
贷:应收账款 28000
(3)甲公司2×17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00000元。“坏账准备”科目应保持的贷方余额为30000元(600000×5%)。“坏账准备”科目年末的实际余额为借方8000元(2000028000),因此本年年末应计提38000元(8000+30000)。账务处理如下。
借:信用减值损失 38000
贷:坏账准备 38000
(4)甲公司2×18年5月28日收到2×15年已转销的坏账15000元,已存入银行。2×18年8月23日,又确认坏账损失24000元,账务处理如下。收到已转销的坏账时。
借:应收账款 15000
贷:坏账准备 15000
借:银行存款 15000
贷:应收账款 15000
新确认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24000
贷:应收账款 24000
(5)甲公司2×18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00元。“坏账准备”科目应保持的余额为25000元(500000×5%),现有贷方余额21000元(30000+15 000-24000),因此本年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4000元(25 000-21000)。账务处理如下。
借:信用减值损失 4000
贷:坏账准备 4000
(6)假定甲公司2×19年3月3日收到开户银行的收账通知,上年转销的一笔坏账37 000元又收回,已经存入银行。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37000
贷:坏账准备 37000
借:银行存款 37000
贷:应收账款 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