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02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
收藏

累计折旧

1.1.34 累计折旧(1602)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按期(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折旧。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上一篇:
2021-02-02
2021-02-02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