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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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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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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1.1.44 递延所得税资产(1811)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科目应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商誉”等科目。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由于会计和税法的差异产生的企业可以递延到以后再缴纳的税款。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及适当的税率计算可以减少未来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22.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取得


1.业务概述


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法核算所得税,即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即应纳税暂时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变动,从而确认或冲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来自企业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也就是说在当期税法所要求缴纳的所得税大于会计核算的所得税,在以后期间能够通过收回资产或者清偿债务使得该部分预缴的所得税得以冲抵。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两种情况,即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某项资产的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即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减去以前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已经税前扣除的金额后的余额,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就是其成本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已在以前期间税前扣除累计折旧额或累计摊销后的金额。造成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与税法规定的差异。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方法往往会与会计准则规定的年限和方法不一致,当本期会计准则规定应该计提的折旧、摊销等金额大于税法规定的应该计提的折旧、摊销金额时,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存货的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提。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在资产的持有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并没有真正实现损失,因此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只有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如存货的销售实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处置等时才予以税前抵扣。此时在资产的持有期间也会产生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类似于减值准备的计提,税法规定该类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只有在实际处置时才在纳税中予以考虑,当会计期间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下降时,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除了上述情况之外,还有一些其他资产也会产生类似的结果,如计提减值准备等,此处不再赘述。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一般来说,负债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可以抵扣的金额为零,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但是某些负债确认的期间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使得其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造成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预计负债。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的预计负债在企业计提时并没有实际发生,与销售产品相关的支出应该在发生时进行税前扣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当年年初余额加上当年计提数减去当年冲减数,而其计税基础为零,因此预计负债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某些特殊情况下税法规定有关一些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则在该情况下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2)预收账款。根据税法规定,某些在会计上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款项应该计入当期应纳税额,此时企业将该部分款项计入预收款项,此项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小于账面价值,因此预收账款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账务处理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以转回期间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如图2-136所示;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递延所得税资产-1

3.案例解析见【例2-100】。2.22.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1.业务概述当企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消失,如预计负债的实现等时,将导致以前期间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2.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如图2-137所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2

3.案例解析【例2-100】甲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生产热水器,其每年的税前利润是200 000 000元,2×18年预计了2 000 000元的保修费用,实际均发生于后两年且金额相等,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在此两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2×19年年末,会计将2 000 000元的保修费用确认为预计负债,而根据税法只有当该费用实际发生时才可以予以税前扣除。此时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是2 000 000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 000 000元,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00 000元,当期应交所得税为(20 000 000+2 000 000)×25%=5 500 000(元),所得税费用为5 000 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5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500 000 


2×19年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为1 000 000元,年末的预计负债为1000 000元,计税基础仍是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1 000 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应该是250 000元,当期应交所得税为(20 000000+1 000 000)×25%=5 250 000(元),所得税费用为5 000 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5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2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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