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的存货在市面的售价、运送的目的地、包装等均根据B的需求定制,且B出售给最终消费者之前无需支付货款给A,货物毁损也由A 承担。这种情况下A应当何时确认收⼊? B到底是代理⼈还是主要责任⼈?

根据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的判断原则:1.应当根据承诺的性质,企业承诺自行向客户提供特定商品的,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企业承诺安排他人提供特定商品的,即为他人提供协助的,其身份是代理人。2.企业应当评估特定商品在转让给客户之前,企业是否控制该商品。企业在将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的,表明企业的承诺是自行向客户提供该商品,或委托另一方(包括分包商)代其提供该商品,因此,企业为主要责任人;相反,企业在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不控制该商品的,表明企业的承诺是安排他人向客户提供该商品,是为他人提供协助,因此,企业为代理人。
根据描述“售价、运送的目的地、包装等均根据B的需求定制”表明B是承诺安排他人提供特定商品的一方,且“出售给最终消费者之前无需支付货款给A,货物毁损也由A 承担”表明商品转让客户之前是由A控制的。所以B的身份是代理人的可能性较大。A作为主要责任人,应该在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即B将商品出售给最终客户的时候。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34条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4号——收入》七(三)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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