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合同期间时,如何评估终止条款?

有关对终止条款的会计处理问题以处罚款项为例。合同各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处罚款项的,由于罚款是合同期限内具有可执行权利和义务的证据,因此合同的存在涵盖支付终止处罚款项的期间。也就是说,仅存在处罚条款本身并不能表明合同期限涵盖罚款期间。罚款必须是实质性的。什么事实质性的处罚呢?评估处罚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一个考虑因素是评估有多少客户选择支付罚款。如果有相当数量的客户选择支付罚款,则可能表明处罚不具有实质性。
上述适用于只有客户具有单方面终止合同能力的合同。这是因为事实模式的变化不足以对不同的观点作出保证。因此,在只有客户具有单方面终止合同能力的合同中,只要罚款是实质性的,则合同的存在涵盖支付终止处罚款项的整个期间。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4号——收入》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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