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履约义务的销售价格如何进行分摊? 背景:某单位是个IT类服务企业,销售硬件+对接、安装、调试服务。硬件由供应商直接发送至最终客户处,单位派驻人员在客户现场进行硬件对接、安装、调试服务。这些服务属于不需要对硬件进行重大修改的服务,相对简单和模式化。大部分合同都是打包合同,并未将相关安装调试服务单独定价,公司不单独提供类似的纯安装业务,难以提取相关单独销售价格。

如果某项服务将对合同中的其他商品未作出重大修改或定制,则表明服务和商品可明确区分。应当把销售硬件和后续服务作为两项履约义务,将合同价格在各履约义务间进行分摊。
由于“未将相关安装调试服务单独定价,公司不单独提供类似的纯安装业务,难以提取相关单独销售价格”,在此情况下,硬件为外购,其市场价格应该较容易获取,可以以硬件的市场价格作为“硬件销售”这一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对于安装调试服务,如果其成本总体上不大,可以直接采用余值法(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单独售价后的余额,确定其单独售价)作为该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如果其成本较大,则建议采用成本加成法(企业根据某商品的预计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确定其单独售价,再分摊合同总价。另外建议了解每个合同报价的决策流程和参考因素,可能从中获取一些有用的线索。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4号——收入》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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