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如下案例,于2013年6月27日B集团是否能够控制A公司? 例:A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元,2013年6月B集团(交易前与A公司无任何关联方关系)认缴A公司注册资本510万元,2013年6月27日出资到位310万,其中300万为新增出资,10万为购买原股东股权。2013年6月27日A公司增资后实收资本变更为800万元,B集团此时实际出资比例占实收资本的38.75%,约定余款200万缴纳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1月28日,B集团按约定缴纳剩余出资200万元,A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B集团持有比例为51%。

考虑在2013年6月27日B集团是否能够实质控制A公司,在排除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前提下,如果满足相关要求,以2013年6月27日为购买日,从该日起(实务中可从2013年7月1日起)将A公司纳入B集团的合并范围;如果到2013年11月28日才满足上述要求的,则应自2013年11月28日起(实务中可从2013年12月1日起)将A公司纳入B集团的合并范围。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0号——企业合并》第二条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324页所述的五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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