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是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还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1、出租车归属个人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以下3种情况: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2、出租车不属于个人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50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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